電池充電
電池充電

電池充電

RS6100 充電 LED 表示掃描器電池的充電狀態,而備用電池充電器的 LED 則表示備用電池的充電狀態。
從原廠出貨的全新電池會以「出貨模式」送達以提供保護。將其插入充電器 (通訊座或電池充電器) 以啟動電池。
充電 LED 指示燈
狀態
指示
熄滅
電池未進行充電。
RS6100 或電池未正確插入通訊座、充電器或是連接到電源。
通訊座未通電。
持續亮起琥珀色燈
電池正在充電。
持續亮起綠色燈
電池充電完成。
快速閃爍紅色燈
(每秒閃爍 2 次)
充電錯誤,例如:
  • 電池溫度太低或太高,無法充電。
  • 電池已經到達充電週期逾時期限。電池充電時間過長,而且並未完成完整的充電週期 (通常需要八小時)。
持續亮起紅色燈
正在充電或已充飽電的是性能不佳的電池。
在溫度介於 5°C 至 40°C (41°F 至 105°F) 的環境下為電池充電。在室溫下將標準電池從 0% 充電至 90% 所需的時間少於兩個半小時。充電環境溫度介於 5°C 至 10°C (41°F 至 50°F) 時,標準電池充電時間會少於五小時。
裝置和充電器會監控電池溫度。電池必須在安全的充電溫度限制範圍內才會進行充電。在較高的溫度下 (例如大約 +35 °C (+95 °F)),則裝置或充電器可能會在短時間內交替啟用與停用電池充電功能,以將電池維持在可接受的溫度。這個程序可能會使完整的充電週期延長。RS6100 或充電器會在溫度異常而停止充電時,透過狀態 LED 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