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设备已通过测试,并且经证明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。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保护,防止本设备在居住区安装时产生有害干扰。此设备可产生、使用并会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,而且,如果未按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,可能会对无线电通讯造成有害干扰。然而,并不保证在特殊的安装方式下不产生干扰。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信号的接收造成有害干扰(可以通过关闭和打开本设备来判断),我们鼓励用户通过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来消除干扰:
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。
增大本设备和接收设备之间的间距。
将本设备连接到另一个输出插座上,使本设备和接收设备位于不同的电路中。
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收音机/电视技术人员,以寻求帮助。